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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8 22: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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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平二手房
19日下午,江门恩平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恩平男子吴某因无装修施工资质,中途随意停止施工,解除合同后预付工程款不退还,成了“老赖”,被申请人邓某告上法院。
2013年5月1日,恩平二手房申请人邓某英与被执行人吴某签订《装修施工合同》,双方约定由吴某采取包工包料方式为邓某英装修房屋,工程总价款为50.6万元,付款方式分为三期,其中开工前付30%。合同签订后的5月10日,邓某英支付给吴某工程款15万元。法院审理查明,吴某在装修期间没有取得营业执照,也没有相应的装修工程资质。吴某在收到工程款后仅就房屋的花园捣制了部分水泥,之后便没有继续施工。2013年12月4日,恩平法院判决吴某应返还工程预付款13.94万元装修工程款给邓某英,并交回房屋钥匙。
判决生效后,吴某没有依照判决自觉履行义务。案件在执行期间,双方一直协商不成,恩平法院遂依法将吴某名下一处房产予以查封,并挂上网拍卖。迫于法律的强制威慑,吴某态度转为积极履行,今年4月16日,在执行员组织调解下,双方经过再一次协商终于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经过计算,恩平二手房吴某因未及时履行判决产生的滞纳金加上应返还款合计近19万元。扣除已返还的63352元,最终双方同意由吴某一次性支付10万元结案,并约定4月19日前履行。履约日当天,吴某委托妻子来到法院交来现金10万元,当场交予申请人邓某英。最终该案成功执结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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